(一)协调在韶企业之间、企业与政府之间的关系,促进交流合作,发挥桥梁纽带作用;(二)开拓投资融资渠道,帮助企业增强发展能力;开展招商引资、经济考察、展览展销、经贸合作等商务服务,促进企业发展和两地经济发展;(三)接受韶兴两地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授权或者委托的其他事项。